更新时间:2022.12.30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诉权可以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行使。《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原告申请抗诉参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情形主要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会同意,诉讼结束。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申请撤诉的,法院会同意,诉讼结束。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义务如下: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二、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 三、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义务。
行政诉讼的原告一般为被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或法人;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如复议机关改变元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列明被告的办法: 1、在一般的行政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经上级机关批准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应是在生效行政处理决定书上署名
第一,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第二,被告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如果复议维持的,被告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复议改变的,那么被告是作出改变的机关,委托组织作出的,那么被告是委托的行政机
行使诉讼的原告需要证明其起诉是符合法定条件、以及行政机关对其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的事实,并且提交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原告确定: 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确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
从原则上讲,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原告就不能变更诉讼请求了。但是,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应该同意。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同时,关于以上规定所提到的“正当理由”,应该由法
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