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裁定。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
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____刑____字第____号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经本院审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
《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
下面有解除查封申请书范本,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你有用。 申请人:---、男、汉族、52岁、个体、住址: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2007)巴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查封的房
银行是可以查封房产的。债务人为了在银行贷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便对该房屋享有了抵押权。作为该房屋的抵押权人,也即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在抵押人也就是债务人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时,银行便能够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房产的措施。人民法院根据依
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具体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