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债权人不能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隐名股东只享有与显名股东协议分红的债权,而不享有股权。隐名股东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和股份,不能保全显名股东持有的股权和股份。隐名股东虽然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成立时隐名股东的出资,隐名股东不得按照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是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查封的。 查封是指
不可以随意查封债务人的债权,但是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等情况下,则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查封。
一般不可以随意查封债务人的债权,但是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等情况下,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查封。
法院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对于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 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
查封房产价值大于债权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被执行人无其他可执行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或者抵押后可以将多余的部分返还给当
查封房产价值大于债权,可以查封房子。对于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法院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对于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 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
可以,未到期债权,不能强制执行,但可以先查封,要求债务人暂停偿还债务。债权到期后,再要求债务人直接向法院履行偿还义务。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没有查封的债权人可以分配。债权人是无权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只是根据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债权,而并不享有股权。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
法院不查封债权人不动产,可能会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查封债务人财产的,一般情况下是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才会查封的,只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就能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查封债务人资产的时限规定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公司债务是否能查封股东的个人财产呢?这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很多债权人都关注的问题,曾经有人问我,公司在欠债之后,法院能不能查封公司股东的个人房产,事实上,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如果公司出现债务,则应先以公司的财产优先清偿,此时股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