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有效的放弃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书面放弃。继承人在法定的继承期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口头放弃。继承人在法定的继承期间内,以口头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放弃继承权有以下要求: (1)放弃继承权的时间必须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 (4)放弃继承权的其他要求。
未成年人如果不满八周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放弃继承权;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放弃继承权需要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放弃继承权是指,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同,权利是可以被放弃的,因此,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所放弃。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遗产是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继承、不参与遗产分割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并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表示。未在此时间内作出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有效的放弃
书面形式提出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的办法: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只要该表示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权利人具有放弃部分的处分权、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该意思表示自到达其他继承人时即可生效。
一般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后不可以反悔。 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照原自己的份额继承。不能协商一致,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放弃遗产继承的方式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