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我国刑事诉讼奉行的原则如下: 1、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4、依靠群众原则; 5、审判公开原则;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等等。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5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些强制措施适用于尚未被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仅在一定期限内剥夺或者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在性质上是一种避免刑事诉讼活动被妨害的诉讼保障措施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5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些强制措施适用于尚未被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仅在一定期限内剥夺或者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在性质上是一种避免刑事诉讼活动被妨害的诉讼保障措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之前中止审理的期间是
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采取的各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
有下列要求: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规则。 2、最佳证据规则。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4、口供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 6、认证规则。 《刑事诉讼法》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
一、新刑诉法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2、调整了证据的种类。在旧法规定七种法定证据种类的基础上,新法将旧法的“鉴定结论
首先我国证据的概念得到了更新,将证据的概念更新为用于对相关案件进行证明的资料。并明确了实体性规则以及程序性规则的具体意义,将我国的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进行了清晰的划分。其次将刑事调查中的举证责任进行规定,明确了三种刑事案件中的责任分担类型。强
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种类具体如下: 1、物证,其以其物品的物理特征等外在形态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其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主要包括: 1、最佳证据规则; 2、口供补强原则; 3、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4、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