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是公开身份干股股东,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
公司股东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投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注意以下情形:股东出资瑕疵
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其期限内缴足出资额。在权利上,小股东不仅拥有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且还有诉讼的权利。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董事、高管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如果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者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于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负有连带责任。
干股股东要承担其违法或者其犯罪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干股股东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公开身份的,一种是公开身份的,不公开身份的股东属于没有出资,也没有进行形式登记,这种股东如果有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承担的责任则更
股东抽逃出资后,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饭店小股东一般情形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的审债务人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法律责任包括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不得利用股东利侵害公司利益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利,不得滥用股东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