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执行期间实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其中,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的,应当在治安拘留执行期满后继续执行管制,治安拘留时间不计入管制期限;符合劳动教养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一般不算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其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应从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而累犯的时间条件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五年内,因此,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不构成
缓刑期内再犯罪不适用缓刑。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罪表现,继续危害社会,从而表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就是错上加错。
假释期间犯罪不构成累犯,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
缓刑期犯新罪一定会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履行报到、报告等法定义务。 如果没有违反缓刑考察制度,缓刑考验期届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违反缓刑考
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有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是有缓刑考验期的。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有缓刑考验期。缓刑犯的调查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应当配合,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说明这个目的已经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就没有必要再执行原判。但是缓刑
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有缓刑考验期。缓刑犯的调查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应当配合,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说明这个目的已经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就没有必要再执行原判。但是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