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
民间借贷中,要求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必须是以自己合法收入来源形成的自有资金,如果出借人吸收他人资金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或者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他人的,其对外签订的借款合同有可能会认定为无效。所谓高利转贷,实际上是指出借人没
民间借贷中有借条可以认定,借条作为借贷关系中重要的凭证,只要其签订的方式合法,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作为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
借款没有凭证,很容易被赖账。没有票据、借条之类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取得相应的证据。用能够证明对方借款的一些依据作为证据,证实对方确有借款行为。一、获取证据:可以在与己方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熟人)面前
1、欠款(借款)是否有利息,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欠款约定了利息。对于公民个人之间的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约定利息的,不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律予以保护,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就欠款纠纷到
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关与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原告也就是债权人有选择权,既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合同
民间借款诉状的内容包括了以下四个部分: 1、第一部分: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例如原被告是个人的,那么要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2、第二部分: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民间借贷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强制执行、仲裁、督促程序和支付令、诉讼、诉讼调解和仲裁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产生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