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债务人以抵押担保债权,不一定就安全了。虽然抵押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但如果具有债务人多次抵押,或者抵押的财产不属于抵押人的,或者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的债务、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等情形的,则债权可能不能得到清偿。
债务人以抵押担保债权,不一定就安全了。虽然抵押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但如果具有债务人多次抵押,或者抵押的财产不属于抵押人的,或者抵押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的债务、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等情形的,则债权可能不能得到清偿。
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也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抵押物被先行查封对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会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但会使抵押权人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处置权,增加抵押物的处置时间及成本,最终影响到抵押权的顺利实现。
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不一定就万无一失了,以下情形会影响债权的实现:1.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2.已为债权设定抵押的财产但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先行查封,抵押权实现非常困难。
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不一定就万无一失了,以下情形会影响债权的实现: 1、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 2、已为债权设定抵押的财产但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先行查封,抵押权实现非常困难。
抵押人不是连带债务人。抵押财产折价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当事人,特意在合同里面约定连带责任,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
除其他担保人承诺提供担保的以外,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抵押权不可以做债权担保,当事人如果没有相关约定的,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它只有在债权转让的时候一并转让,它也不能为其他债权作担保,因为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它不得与债权分离。
债权人有合理的理由能起诉抵押担保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
债权人能够起诉抵押担保人。一般需要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担保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清偿债务,存在两种合同关系: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关系,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从合同关系。一般而言,主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从合同设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的抵押担保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则按其期限来担保;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债务人可以以抵押形式反担保。债务人以抵押的形式进行反担保的,担保人取得抵押物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