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没有上诉权。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或者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过轻。没有上诉权的被害人,在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时怎么办?首先,被害人
抗诉或者上诉。 1、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2、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对于公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决不服的有
对于刑事判决不服,被害人没有上诉权利,只有被告人才有上诉权利。而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的是有权向检察院提请抗诉。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有权抗诉并且要求法院纠正。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但
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对于公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决不服的有抗诉请求权;对于自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决不服的有直接上诉权。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但是对一审判决,由检察机关负责起
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申请抗诉可以吗: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申请抗诉是不合法的,刑事案件抗诉是由检察机关提出的。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对于公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决不服的有抗诉请求权;对于自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判决不服的有直接上诉权。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但是对一审判决,由检察机关负责起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对判决不服的处理方法有: 1.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
可以向二审法院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申诉,到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然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会开庭,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一审原告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权限内,可以上诉。上诉状格式: 一、首部,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上诉状”或“上诉状”。 二、正文;当事人,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填写时应当注意。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一-审的判快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是对二判决结果不服的,一般是提出申诉。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也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是对二判决结果不服的,一般是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