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处理交通事故并不是必须调解,调解并非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损害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的部门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也能对交通事故案件组织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不能调解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不能调解。交通警察需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不调解的原因。
不能认定交通事故的情况有: 1、各种军用车辆在野外演习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军用车辆之间的碰撞事件; 2、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或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 3、利用交通自杀或制造撞车事件等。
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4、碰撞
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 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不必举证的法定情形有: 1、自然形成的规律,当事人不必举证; 2、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不必举证; 3、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必举证。
无论哪种交通事故,都能调监控。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交警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组织当事人进行辨认车辆。
遇到以下七种情况之一,均不能“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未购买交强险;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 5.当事人
交通事故案件当中的赔偿部分,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调解,也可以要求交警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进行调解,但是,在下列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
交通事故一般这些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且没有造成第三者损失的,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2、交通事故中出现的车胎破损、划伤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损失,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以下交通事故不能调解: 1、交警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 4、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5、当事人未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如遇到不能调解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