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第一,有撤销权的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情的原由之日开始,一年之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不行使就会消灭,这一年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当事人也可以放弃撤销权。第二,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发生,撤销权人在五年之内知道可以随时行使,过了五年仍然
撤销权的行使主要能产生以下效力: 1、符合法定撤销事由的,法院会依法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3、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保全;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程序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因其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效力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
行使撤销权的法条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等法条,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行使其撤销权。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是可撤销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恶意;并且客观上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是一年。撤销权是单方面的权利,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再支持其行使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具体如下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