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下班回家的路上摔倒一般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若是因职工自己的原因导致受伤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班出家门下楼摔倒不算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跤,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
可以算工伤,但要分情况。员工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了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中不但能申请工伤赔偿,同时还可以选择事故赔偿,
职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不一定算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骨折,如果是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一般不算工伤。如果是因上述事故造成的,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
在上下班过程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一般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下班探亲发生事故的不属于工伤。法律规定了认定工伤的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则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下班之后脱离上下班的规定路线,是自己私人的时间,是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
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在上下班路中,如果是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或者是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也是可以被认定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对此负责。应当对负有工伤的劳动者赔偿相关的伤残费、医药费等,如果劳动
不算。在非工作时间,已经离开工作区域,且并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突发由自身原因引起的疾病,原则上不算工伤,但若有证据证明脑溢血与劳动强度过大或与工作有关,则可认定。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才算工亡的情形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突发自身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