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误工费计算: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交通费的赔偿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因为交通费是根据实际情况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的,交通费在赔偿的时候需要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
误工费的最低赔偿标准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是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
交通肇事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营养费按当地平均收入40-60%每月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的伙食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陪护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可以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也应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计算。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护理费是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的,护理期限一般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护理费的计算方法: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护理费;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