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不予批捕收监是可以马上放人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合不合理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检察院是否批准批捕,取决于具体案情,取决于该案的具体证据。如果最终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疑罪从无)。
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存在“不予批准逮捕”问题。对此,2001年8月6日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在收到不予批捕决定书后立即放人,但也可以进行补充侦查,最长在拘留后的第37天内放人,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最长时限,必须在拘留的最长期限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没有权不放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若是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般违法行为,不会予以逮捕。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
批捕后派出所一般会在两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把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在批捕请求被受理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职员,依旧需要对案件展开侦查。如果是侦查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的,此刑事案件就有可能会被撤案。批准决定要按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
检察院批捕后一般会在一个月或者半个月内起诉判刑。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批捕后两个月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案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公安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