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未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有: 1、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建立婚姻关系; 2、未经婚姻登记不成立婚姻关系的,其关系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 3、婚姻程序是婚姻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必由之路,但不
未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方能成立婚姻关系,未经婚姻登记不成立婚姻关系,其关系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结婚程序是是结婚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必经方式。我国民
未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此时男女双方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是指男女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或债务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
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同居。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没有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受法律保护,前提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构成了事实婚姻。如果是在这之后,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由于我国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所以男女双方的关
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即可,受法律保护。1994年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补办结婚登记
一、新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除非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并且在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才受法律保护,其后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正常来说,现在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伴侣,但是以夫妻相称的,有符合婚姻实质要件,这种婚姻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除非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并且在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才受法律保护,其后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正常来说,现在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伴侣,但是以夫妻相称的,有符合婚姻实质要件,这种婚姻
不受法律保护。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没有登记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登记的婚姻不一定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男女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因构成事实婚姻,所以其婚姻会受到法律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