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或者县级以上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一般不存在诉讼时效。当然对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转租协议效力的认定:如果是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起诉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协议有效。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协议,受让方有权力要求解除协议,赔偿损失。
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调解或者
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
首先,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土地争议处理办法如下: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