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认为中国的无效婚姻应有两类,第一类是自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l)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违反法定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重婚的:有配偶者同他人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近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
可能有以下原因。1、当事人出现重婚的情形导致其重婚的婚姻效力无效;2、当事人双方有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年龄。男生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生不得早于
无效婚姻的法定原因是: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双方非自愿结婚; 4、一方或双方具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 5、婚姻无效的其他法定原因。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 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以
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当事人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