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企业破产费用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和管理债务人财产所需的费用。企业的共益债务是,债务人不当得利的债务,受无因管理的债务,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等债务。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有下列关系:二者的产生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之后;二者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及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在破产过程中优化分配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破产财产的管理、估价、变卖和分配等处分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的总称。中国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破产人)财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保养与修缮费用、拍卖或变价变卖费用、变更权属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评估费用、公告及通知债权人受领财产的送达邮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范围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的费用。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
企业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所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破产管理人或企业,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企业财产因受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企业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
企业破产后,应当按照破产清算后的清偿顺序清偿原债权、债务。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应按法定出资比例缴纳公司剩余税款、赔偿金和社会保险费。公司财产未依法清偿前,不得分配
生产费用应当计入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生产费用是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计算生产费用,考核生产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各项费用要素的比重的变化,有利于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包括进行商品生产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