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
夫妻双方办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
内地居民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一)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二)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三)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进行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1、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当事人要带齐以上材料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去登记结
二婚需要准备的登记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两人的居民身份证; 2、还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还需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者一定要提供离婚证
二婚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
结婚登记应出具下列材料: 一、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当场拍照。
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5、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