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5
案件不予立案后需要取得证据才可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
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控告人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可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
盗窃的案件立案之后只有出现以下情形才会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造成的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盗窃案立案后会调查。接到办案后,民警将报案情况记录在报案本上,然后会安排值班民警出现场,现场处置、核实情况并收集证据,确定不是虚报案件或者其他经济纠纷,确定是否属于管辖范围,然后会叫报案人及相关人员做笔录,确定案件性质,并开始立案,走调查程
盗窃案立案后被害人无权撤诉,因为盗窃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的情形有: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
盗窃罪立案后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盗窃的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
涉嫌构成盗窃罪的,除非嫌疑人死亡,一般案件是不存在撤诉可能性的,即使赃物及时返还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只能从刑罚上从轻处罚,不会做撤案处理。撤销案件是司法机关一种终止刑事诉讼的方式。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可作出撤销已立案的案
盗窃罪立案后具备以下情形应当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盗窃罪立案后具备以下情形应当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
刑事案件立案后,找不到犯罪人,公安机关会继续追查。如果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应当发出通缉令网上追逃。公安机关会一直侦查,案件不会撤销,直至抓获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