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离婚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规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而无过错
离婚财产分割后房产需要过户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所有权变更需要到房屋管理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为: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
离婚后房产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该房产归购买者所有,并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予以补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若登记一方的名义,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若需要还贷的,对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均等分割。
房产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的认定是以登记结婚时间为分界线,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登记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后财产。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
婚后房产分割情况有: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夫妻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夫妻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后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儿童、妇女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照顾妇女、无过错照顾一方、照顾赡养子女一方、同等条件下生活方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为先,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对私权事务的意思自治。当男女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的原则和规范进行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也是婚前财产
离婚时房产是共同财产的,房产分配由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