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需要审查,依据结果而定。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 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强制执行探视权可采取以下措施: 1、申请人的探视权通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来实现;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视义务,使被执行人实现探视权; 3、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需要审查,依据结果而定。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 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有八种。具体措施为: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 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
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收缴物品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属于我国规定的强制措施。而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且对于危险驾驶罪不适合使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因为逮捕的法定条件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适用可以拘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对失信人员应这样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包括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