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规定的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
危险犯不会成立犯罪中止。因为危险犯是对法律所保护的法益实施了侵害行为,从而造成了一定的危险,也就是说只要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险状态的时候,那么就可以认定成立危险犯,危险犯就是既遂,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时危险犯就不饿能成立犯罪中止。
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危险犯是以对合法权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1、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缓刑。我国《刑法》当中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中并没有限制特定罪名。所以说,一切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行为理论上都有可能适用缓刑。 2、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如下: (1)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对于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判处罚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其中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 危害公共安全,产生一定的危险就可以成立,不一定需要产生某种危害后果的,称之为危险犯。 而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破罪、破坏交通设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部分罪名是行为犯罪,部分罪名属于危险犯、结果犯或情节犯。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犯罪行为,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即构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部分罪名是行为犯罪,部分罪名属于危险犯、结果犯或情节犯。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险犯。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犯罪行为,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即构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