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强制执行原告不同意分期,可以这样处理: 1、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已过,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那么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应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的。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你可以积极搜集对方财产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冻结、查封其名下财产; 在查封后的规定时间内,还不偿还的,法院会变卖其财物,然后再给你应得的部分。如果是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可随时留意,等其有
人民法院不强制执行的,可以找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人民法院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进行
法院强制执行时会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
法院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当事人申请,然后法院审查后如果予以受理的,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就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措施,最后经执行的款项交给申请执行人。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2、另一方当事人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被执行人未按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时间如下: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非诉执行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
可以,在实践中存在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形,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不需要找到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强制执行立案后,法官会查询被申请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会在立案后六个月内中止执行。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还是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