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可以。 1、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
租赁合同终止后,次承租人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承租人及时通知出租人,并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签订租赁解除合同、返还租赁物,如果是房屋租赁有进行备案登记的,还需要申请撤销备案登记。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一般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但发生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不交付租赁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仍不交付的;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的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
承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方法是,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如果单方非法解除租房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
租赁合同解除,次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也可以和出租人协商,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合同解除,次承租人已经预先支付了租金的,可以要求出租人返还自己的租金。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不一定能解除。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但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租人有共同居住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出租人不得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或者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不属于违约。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情形有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