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不一定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
侵占罪要经检察院批捕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能取保。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
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没有权拘留,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必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
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提出量刑建议。也就是说,凡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提起公诉的所有案件,都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当然,既然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提出,那么也就意味着,虽然一般应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但对于某些案件,是否提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是执行机关不一样,执行的时间点不同,两者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因为逮捕一定是发生在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批捕了的情况下,批捕这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决定,但是逮捕是要由公安机关去执行的,而且批捕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初步结束之后。
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是交纳保证金,保证,能够随传随到,具体的话呢要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但是取保候审并不是说一定会办理的,需
检察院批捕法院判无罪释放会得到国家赔偿而不是补偿。赔偿的情形有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等。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传唤后,应在七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的后果是: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反之,没有查清犯罪事实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如果批捕会通知嫌疑人家属。除无法通知家属的,公安机关应当在逮捕嫌疑人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执行时公安机关在逮捕嫌疑人时要开具逮捕证。
由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实行逮捕行动。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