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一般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
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 (2)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 (3)二次手术费、二次手术的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 (4)美容、修复等费用。
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受害人需要在司法部门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决定,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1、受害人自行选择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
因工伤致残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以向实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自己的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劳动能力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委派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劳动者进行伤残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劳动委员会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