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在离婚财产法律意见书中,财产分割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其中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等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具有如下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协议分割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各自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不用进行分割,属于各自所有。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4、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没收财产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1、军婚女方能起诉离婚,但现役军人的配偶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嫖娼行为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形,对财产分割无影响,但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所谓“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
如果对方有出轨,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的,转移隐匿财产阻碍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而对于财产补偿,针对不动产财产的分割,不易分割可以采取补偿的措施协调。
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是能得到财产的,加名的行为视为赠与,被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离婚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对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 2、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