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格式合同有可能会面临下列风险: 1、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2、免责条款风险。 3、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4、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5、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1、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2、数量与质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对于
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分为合同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有无效的风险;合同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只有经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有效,否则的话也有无效的风险。
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有: 1、合同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同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企业并购存在一定的风险,简单从三
传真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1、一些企业使用的传真纸是热敏感应纸,随着时间的推移,纸上的字迹会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相关事实,法院不能直接接
格式合同法律风险有: 1、有违公平原则的风险; 2、免责条款风险; 3、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4、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5、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合同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有下列内容:如果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与其民事法律行为不相符的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待定,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如果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订立的合同无效。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
格式合同有下列法律规定: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要求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 2、格式条款法定无效,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增加责任,排除对方主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规定在特定时期订立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事先单方面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导致对方无法协商合同条款; 4、格式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
格式条款合同包括: 1、由单个企业制定的格式条款,并记录在合同中; 2、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由有关企业直接采用并记录在合同中; 3、以公告、公告的形式明示,如以使用说明、通知、说明、通知等形式在某些营业场所张贴格式条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