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肇事车主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出售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买方分期付款购车,卖方保留所有权,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
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
合伙企业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股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股东会决;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股东会决; 4、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5、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
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股东与公司人格混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补充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充出资的连带责任;
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形是: 1、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另一方认定为无责,即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各方均没有过错的,认为是意外事件,交通事故各方均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挂名法人能不承担责任的方法如下: (1)挂名公司法人有签订协议书免除责任的,可以依规依法免除责任; (2)企业做为民法上一个独立性的实体,以自有个人财产对外部担责任。公司法人仅仅对外部代表着企业,所有的民事上的责任义务都是由企业来承当,而不
在下列具体的情形下,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
一、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