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对的,但除以下情况: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
行政处罚中可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定条件有: (1)对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当场收缴的程序是什么
1、主动改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2、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
行政处罚的实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同时《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行政案件见证人条件如下:需要是生理、精神上都没有缺陷的成年人,可以充分、准确的表达所见证的事实、不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且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见证人只对被邀请参加见证的事实起证明作用。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
行政罚款是由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强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不交行政罚款的处理方式是: (一)违法者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行政机关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以下情形: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两种情况作出了不予处罚的规定:第一是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第二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