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 1、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房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的内容具体如下: 1、婚后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2、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3、婚后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4、婚后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协议指定由一方取得的除外; 5、其他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诉讼中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内容: 1、离婚诉讼遗漏夫妻共同财产的;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诉讼中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处理债务的; 3、当事人有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还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他人赠与的财产或者继承而来的财产,只要没有特别说明是给个人的,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具体包含了以下内容: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当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根
夫妻离婚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 (5)其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规定是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1、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3、夫妻双方或一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下: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