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特别巨大”。各
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经济欺诈刑法的立案标准一般取决于具体数额的诈骗行为和情节的严重性。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经济处罚
诈骗罪一般是指,为了非法占有,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通过单位名义实施诈骗活动,且
法律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