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权回购条款的约定会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作出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修改章程等相关重大事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那么股权是对所借款项的质押担保,并非是真实意图的转让股权,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当事人在对方不能即时还款时依法就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
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应认定为可撤销。 因为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其所侵害的仅仅是其他股东利益,而并非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就不应轻易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这样认定的优势在于督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有以下内容:有限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一般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其他情形。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协议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就是有效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之间转让,没有限制。一种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有限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权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有效时应当满足的条件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