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按照死者的选嘱继承财产,没有遗嘱的,则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死者的逮产。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卖、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
离婚时一方有残疾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划分财产: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约定的分; 2、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一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则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房屋。若协议不成的,则不得分割,该房产应认定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
夫妻存续期间的财务属于夫妻共同财务,当其中一方将这部分财务赠予第三者不仅是对婚姻不忠,也上升到了法律范畴内,是可以进行追回的。遇到此类情况,如果无法私下进行协商,可以交由法院处理,提交诉讼,进行维权。如果对方赠予第三者的财务属于共同财产,在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受赠的,该财产属于夫妻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间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