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债权人可通过协议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若债权人放弃了其中一个特定保证
债权人是可以免除共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但是共同保证人也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拒绝,如果共同保证人未拒绝的,则其他保证人只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保证责任,不对免除部分承担责任。
债权人放弃债权,债务人的责任可以得到相应的免除。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且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拒绝时,债务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应的,保证人的责任也可进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当事人进行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包括: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 4、因债权人未经担保人统一而允许债务转移等。
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连带
离婚时净身出户并不能免除对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 虽然双方离婚时可以约定如何清偿债务,但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合法债权。 离婚时,当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的债务时,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
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 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
所谓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主要指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保证合同自然无效,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有两种情况:一是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
房屋卖了多久就可以免除责任,需要根据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相关的规定,则依照合同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
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人的责任。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