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关于监护责任有以下规定: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对被监护人的管理和教育义务; 3、侵犯被监护人权益必究的责任。 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
下列人员可以成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二)律师; (三)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
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如果是被告人
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以下两点: 1、有犯罪事实;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法律条件一般是指,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主要是分三个阶段:刑事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 1、在侦查阶段,由刑事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法定程序展开刑事侦查,其工作的内容有: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
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其他精神障碍严重的人应当设立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着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因为未成年人对于自身的行为缺乏“辨别判断能力”。 这种监护关系就包括:平时的教育,行为发生前的监管与发生时的控制。因此即使监护人能够证明发生前已经做到充分监管,发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是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也即当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即使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也不能免责,仅可以减轻其责任。
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指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