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被侵犯姓名权了,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下: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针对不同侵权方式和造成的后果,公民可以采取不同民事救济方式: 1.停止侵害。如果侵害行为正在发生,公民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
当公民的姓名权被侵犯时,受害者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原状等;如果违法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而获利的,侵权人应当适当赔偿他人的损失。
侵犯姓名权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干涉他人决定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命何名或者不命何名;二是干涉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正式姓名;三是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姓名,强
侵害姓名权有下列形式: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处理是:承担民事责任,是不会受到处理的。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下: 1、干涉他人的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偷别人的名字,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以他人名义开展某些活动,以提高自身价值或谋求不正当利益; 3、冒用他人的名字,指利用他人的名字,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方式:行为人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社交媒体进行公告等方式进行执行,并且因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就是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姓名权,可以起诉对方并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日常生活中的侵犯姓名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