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如果你签字摁手印了,这时候你应该想你那个朋友施加压力,催他还款。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在法院也可以将情况陈述,告诉你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和你朋友已经构成贷款诈骗。除非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则可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中应当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因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应当是合同中的借款人承担责任,实际用款人不作为该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本付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利息由借款合同进行约定,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补充协议。
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 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债权人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由名义借款人清偿债务,名义借款人是借款合同的相对人,理应承担清偿贷款的责任。债权人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由实际借款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 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的,除贷款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实际借款人的以外,由名义借款人清偿债务。名义借款人在还清债务后,可以根据其和实际借款人的约定,向实际借款人追责。
依法律规定,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此时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虽然向
不支付合同价款的行为通常来说是属于根本违约情形的。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具有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支付合同的价款一般是合同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不履行的,会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借款主体而定,如果自然人之间借款的,未实际支付借款,借款合同未生效。但是当事人向如果银行借贷或者公司借贷,或者银行与银行,公司与公司之间或者银行与公司之间,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实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的借款合同除外。
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