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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借款能否写第三人实际交付情况

更新时间: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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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及担保人已出具借条给出借人,但出借人将借款汇给案外第三人,在有证据证明该交付行为系借款人认可的情况下,应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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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及担保人已出具借条给出借人,但出借人将借款汇给案外第三人,在有证据证明该交付行为系借款人认可的情况下,应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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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能抵扣工程款: 1、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付款可抵扣工程款; 2、法院的生效判决、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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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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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的,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款人及担保人已出具借条给出借人,但出借人将借款汇给案外第三人,在有证据证明该交付行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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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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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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