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提交结婚申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接着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男女双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其办理结婚手续,分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证件。
根据办理结婚证的当事人不同,需要的证件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民政局婚姻登记不需要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
1、男女双方必须是在自愿结婚的情况下进行结婚登记。 2、双方的年龄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男年满22周岁,女必须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过婚的还需要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需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有关整个家庭的信息必须完整,并且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还需要将单一证书的原件和夫妻两人之间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原始证明带到民政局;还可以带两张两寸彩色照片,或者在民政局拍摄;除此之外,如果是再婚人员需要持有离婚
到民政局结婚需要如下手续: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对提交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 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