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可撤销的婚姻具有下列法定情形: 1、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被胁迫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包括如下: 1、因胁迫结婚;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有权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因为胁迫而结婚的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的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情况。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
这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1、因为受到对方的胁迫而违背自己的意愿与之结婚的。但是只能是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而不能是对方的父母; 2、结婚之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而没有告诉的,对方可以以此理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财产应当以同居期间财产的性质进行分割。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应当认定为是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
可撤销婚姻的子女处理如下:当事人在婚姻中共同生活期间出生的子女可以撤销,属于非婚生子女。保护原则,承认其子女的合法地位。 与婚生子女确认监护权归属时采用相同的原则。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和歧视。法律规定,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一年。撤销婚姻的规定: 1、受胁迫而要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要撤销婚姻的,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另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婚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认定为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婚姻不受法律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