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有四:1、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具体表现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发放以及利率管理秩序。2、客观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以牟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信贷资金主要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吸收的单位公营存款、国家财政拨发给银
认定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
高利转贷罪的认定标准为:只要行为人出于转贷牟利的目的,将其从金融机构套取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且在支付利息后仍有盈余报酬的,即为高利转贷行为;如果该盈余报酬金额达到法定追诉标准,即可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 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
(一)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二)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
我国刑法中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是借款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
1、个人进行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进行追诉; 2、当单位进行高利转贷,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 3、没有达到上面的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
发放高利贷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涉嫌高利转贷罪。
高利贷利息过高,债务人难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还款,影响其家庭的稳定和谐;高利贷的催收含有暴力性质,容易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及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会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1、借高利贷的危害: (1)高利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利息过高,造成自己负担过重; (2)一些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还贷,会造成严重的家庭问题。 2、放高利贷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