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6
交通事故有人伤能做司法鉴定,鉴定的的时间一般在在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并且鉴定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
交通事故可以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受伤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一般是30天,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一般情况下,在造成损害之后的3个月就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但如果给伤者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的话,此时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适当的延长一些,所以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伤残鉴定时间。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出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二次认定需要在30日内做出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以及程序等,并作出复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