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
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此时债权人是否存在过错是认定担保人责任的关键。如果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
担保合同发生于民间借贷关系中,担保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于保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如果是签订的是一般保证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如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承担规定如下: 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故意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致使合同无效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 4、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如下: 1、让与担保虽非相关法规定的有名担保,但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禁止该类型担保方式,且其亦属在法理以及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确认的非典型担保。故在让与担保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依契约自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承担的责任在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时,如果签订的是一般保证担保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种特殊情况除外; 2、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完成工作成果,提供劳动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相比之下,雇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受雇人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可以获得相应报酬; 第二,责任承担不同。如果在承揽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保证人必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且,如果保证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如果保证人没有履行上面讲的两项义务,经过有关机关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 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