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之间的关系: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将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作为保险合同的部分内容,应将保证保险合作协议视为保证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保证保险合同与作为其特别约定的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内容有冲突的,除另有约定外,以保证保险合作协
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具体分析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变更后的主合同减轻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合同。但是,如果担保人的责任增加,担保人只对以前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责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
连带清偿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 1、责任不同;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于不同的功能条件、不同的法律后果、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可转让性。在同一案件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原告主张并证明,被告反驳的,证明责任由原告转移到被告。当案件真相不明时,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另一方胜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于: (1)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 (2)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
担保承诺函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1、效力不同。担保合同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范围不同:担保合同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担保承诺函是由法律规定而产生。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是: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其对应是按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
应该承担。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范围不同: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2、权利不同: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
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肯定了保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