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分别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人;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共同保证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对应的是一般
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如下: 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
保证合同不一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要看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对于变更合同保证人是否还承担责任要分情况看: 1.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应具体分析:即若变更后的主合同减轻债务的,则保证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仍承担保证合同;但若加重保证人责任的,保证人只对之前的主合同承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应具体分析:即若变更后的主合同减轻债务的,则保证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仍承担保证合同;但若加重保证人责任的,保证人只对之前的主合同承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抵押和担保的区别有:概念不同,方式不同,作用不同;但是抵押也是担保的一种。一、概念不同。1、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主要包括: 1、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 2、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必须要有两个以上,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只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保证人之间的,其
首先,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第二,保证人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第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不同。第四,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
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是两种不同的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重于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无法清偿时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所以,一般保证人有顺序利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二顺序清偿责任。而连带保证中,保证人没有先诉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