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企业经过改造之后,原企业的债务一般由之后的企业承担,如果企业是合并的,则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是分立的,则原企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书面协议的除外。
承担公司转让后的原隐藏债务,由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在转让时签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 2、没有约定的,转让前需要清偿债务,但是要债权人同意; 3、公司合并分为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合
公司未成立债务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已担责的发起人可向未担责的发起人追偿。追偿分摊标准:约定责任比例的按照约定责任比例确定,没有约定责任比例的,按照约定出资比例确定,两者都没有的,均等份额确定。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若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公司设立成功的,由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可以由个人承担,也可以由公司承担。
有限公司的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要。法律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
设立时的股东在有股东不如实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家属不需要承担股份公司的债务,股份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所有的财产进行承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家属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
公司转让后存续的公司是应依法承担以前的债务的。公司转让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一定期限内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转让前的债务一般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未成立所产生的债务由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但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债务。《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