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土地三种类型。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
农村宅基地没有买卖价格,因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进行登记应当收取相应费用,且基本不超过十元。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1、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2、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3、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4、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征用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农村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居民只享有其使用权,宅基地可供给村民居住、生活所用,省道农村拆迁赔偿是否会给宅基地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施行。
农村家庭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小户3人以下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75平方米;中户4-5人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10平方米;大户6人以上,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25平方米。